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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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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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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
1.事實發生日:113/10/09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3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7,255,000股,實際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 合計新台幣72,550,000元整,已於113年10月9日收足股款。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3年10月11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相關事宜,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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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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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
1.事實發生日:113/10/07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7,255,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72,55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 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不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之八成為準,或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 形決定實際發行價格。本公司參考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與特定人洽商情形等因素綜 合考量後,將私募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10元,定價日為113年10月7日。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 財務結構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經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因素,且因私募普通股具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對公司長遠營運發展具有一定之助益,故擬以私募方式進行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10/07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 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3年10月8日至113年10月9日,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13年10月11 日,實際作業時程或繳款金額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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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更正公告)代子公司PharmaDax(Hong Kong)Limited及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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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
1.事實發生日:113/06/06 2.發生緣由: 一.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直接投資46.948%之子公司 為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直接投資33.062%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56,9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1,064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48,01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48,014 (更正後)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該公司取得銀行授信額度。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機器設備,價值45,959仟元。 三.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875,116 四.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20,472 五.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 六.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依背書保證合約條件。 七.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0 八.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48,014 九.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320.73 十.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 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0.69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及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因業務需要 而超過背書保證限額,已分別經PharmaDax (Hong Kong) Limited及Reach High Enterprises Limited董事會同意並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對公司超限可能產生之損失 具名聯保。
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依下列匯率換算為台幣: USD/CNY 7.1268;USD/NTD 32.45;交叉匯率 4.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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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代子公司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PHARMADAX
(HONGKONG) LIMITED及達高企業有限公司公告與海南四環醫藥
有限公司簽訂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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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
1.事實發生日:113/08/02 2.契約相對人:海南四環醫藥有限公司(簡稱海南四環) 3.與公司關係:為佛山德芮可製藥有限公司(簡稱德芮可)之股東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8/0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德芮可以人民幣3,500萬元的價格回購海南四環持有的德芮可19.99%股權, 並依當地相關規定辦理,原各方於2017年9月3日簽訂之協議予以終止,德 芮可依約償還對於海南四環之剩餘借款。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對本公司長短期營運發展有正面之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因應集團發展營運需求,維持對重要子公司之控制力,提升集團調度/整合資 源之時效性,加速產品發展。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協議簽署生效後,德芮可將為法德集團百分之百控股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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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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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
1.事實發生日:113/06/13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6月13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不超過35,000千股之額度內發行私募 普通股,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4次)辦理之。 (2)本公司於113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期限屆滿時之剩餘額度股數將不繼續 辦理。 (3)本公司截至113年6月13日已執行私募普通股4,650千股,剩餘30,350千股將不繼續 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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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
(調整私募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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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民國113年私募發行普通股之額度股數 3.因應措施: 調整前(113/4/23董事會決議): (1)本公司主要策略主導者,仍舊由本公司現有經營團隊擔任,本次擬就普通 股以不超過20,000千股額度內辦理私募,低於本公司現有經營團隊之持股加計長期支 持本公司團隊之股東之持股總和,故本公司並無因本次私募而致產生經營權變動之虞。 (2)私募之額度:以不超過20,000千股之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調整後(113/5/13董事會決議): (1)本公司主要策略主導者,仍舊由本公司現有經營團隊擔任,本次擬就普通 股以不超過45,000千股額度內辦理私募,低於本公司現有經營團隊之持股加計長期支 持本公司團隊之股東之持股總和,故本公司並無因本次私募而致產生經營權變動之虞。 (2)私募之額度:以不超過45,000千股之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案,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一年內一次或分 次(最多不超過4次)辦理。 (2)上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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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5-13 |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1,45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14,5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 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不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之八成為準,或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 形決定實際發行價格。本公司參考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與特定人洽商情形等因素綜 合考量後,將私募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10元,定價日為113年5月13日。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 財務結構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經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因素,且因私募普通股具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對公司長遠營運發展具有一定之助益,故擬以私募方式進行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5/13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 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3年5月13日至113年5月14日,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13年5月14 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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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5-13 |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2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1,450,000股,實際私募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 合計新台幣14,500,000元整,已於113年5月13日收足股款。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3年5月13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相關事宜,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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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
事宜(更正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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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
1.事實發生日:113/04/25 2.發生緣由:更正113/04/23之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更正前: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3年4月23日至113年5月15日,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13年5月15 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更正後: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3年4月23日至113年5月07日,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13年5月07 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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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23 |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 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 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之標準,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實際 發行價格。前述參考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之制訂,以及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轉讓 限制來看,私募價格訂定應具合理性。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可能涉及低於股票面額,因私募發行之股份除得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轉讓外,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故本次私募價格若低於面額,尚屬合理。 <3>私募價格若低於面額,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將產生累積虧損,此差額將借記 同類型股票溢價發行產生之資本公積。 四、特定人選擇方式與目的及必要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 券應注意事項第4條第2款規定之對象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 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等相關函令規定之資格條件,擇定對公司長遠發展有所 助益者。目前應募人尚未洽定,因內部人對公司之營運相當了解,為提高本公司私募普 通股之可行性,本次私募普通股洽詢之應募人擬包括內部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為之。 A.若應募人為關係人或內部人,需對本公司業務營運相當瞭解且可提升公司未來營運 績效。 擬應募人名單與公司之關係說明如下: <1>詹惠如: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法人董事代表 <2>鍾裕民:本公司之執行長 <3>貝南謀: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 <4>黃宏基:本公司之董事 <5>許光陽:本公司之獨立董事 <6>葛之剛:本公司之獨立董事 <7>陳中成:本公司之 監察人 <8>黃逸聖:本公司之 監察人 <9>林意毅:本公司之副總經理 <10>廖素霞:本公司之副總經理 <11>翟星玫:本公司之財務主管 <12>許益瑄:本公司之會計主管 B.若應募人為財務型或策略性投資人,除可支持本公司財務結構以維繫市場競爭力外 ,並可協助本公司提高技術能力、產銷結構、擴大市場等效益,對未來公司營運之成 長提升應有相當程度之貢獻,故本次私募之應募人包括財務及策略性投資人實有其必 要性。 C.本公司主要策略主導者,仍舊由本公司現有經營團隊擔任,本次擬就普通股以不超 過20,000千股額度內辦理私募,低於本公司現有經營團隊之持股加計長期支持本公司 團隊之股東之持股總和,故本公司並無因本次私募而致產生經營權變動之虞。 五、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基於穩定公司股權結構與衡量市場現況,並考量募集資 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在與公開募集相較下,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 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限制轉讓可有助於公司 穩定經營,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2)私募之額度:以不超過20,000千股之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3)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公司將視市場及洽特定人之狀況,於股 東會決議本案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4次)辦理,各分次私募募集資 金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各次私募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 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財務結構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六、獨立董事是否有反對或保留意見:否。 七、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所發行普通股之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私募普通股於 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將於本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 向主管機關辦理補辦公開發行。 (2)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私 募總金額、特定人之選擇,增資基準日、資金運用計畫、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 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 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 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3)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之相關限制,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關法 令函釋辦理。 (4)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代表 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 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 (5)本次私募普通股案,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一年內一次或分 次辦理,嗣後如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私募事宜,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期限屆 滿前召開董事會討論不繼續私募,並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比照重大訊息辦理資訊公開。 (6)上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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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因配合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政策變更會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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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4/23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呂莉莉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尹元聖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吳佳翰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呂莉莉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政策變更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4/10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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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增列召集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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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召集事由)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會召開日期及時間:民國1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整 二、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26號地下2樓會議室(遠東世紀廣場A棟B2) 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 四、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3年4月29日至113年6月27日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11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案 4.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超限改善情形報告案 5.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 6.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選舉及討論事項: 1.本公司第六屆董監事選舉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3.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增列召集事由) (四)臨時動議: 六、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及獨立 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期間:民國113年4月19日至113年4月29日 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36號5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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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23 |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7,1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71,0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 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不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之八成為準,或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 形決定實際發行價格。本公司參考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與特定人洽商情形等因素綜 合考量後,將私募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10元,定價日為113年4月23日。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 財務結構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經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因素,且因私募普通股具有限制轉讓之 規定,對公司長遠營運發展具有一定之助益,故擬以私募方式進行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4/23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 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3年4月23日至113年5月15日,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13年5月15 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 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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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23 |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一、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23 二、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度 三、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四、股東配發內容: (1) 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 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 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 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 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 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 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 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五、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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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23 |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發生緣由: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4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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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12年度財務報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23 |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12年度財務報告 3.因應措施: (1) 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3 (2) 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 (3) 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06,332 (5)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85,962 (6)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8,825 (7)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5,133 (8)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5,108 (9)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7,595 (10)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1 (11) 期末總資產(仟元):1,112,663 (12) 期末總負債(仟元):1,503,807 (13) 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70,863)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民國112年度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網傳輸作業,屆時相關資訊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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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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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
1.事實發生日:113/03/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會召開日期及時間:民國1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整 二、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26號地下2樓會議室(遠東世紀廣場A棟B2) 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 四、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3年4月29日至113年6月27日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112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案 4.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超限改善情形報告案 5.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 6.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選舉及討論事項: 1.本公司第六屆董監事選舉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四)臨時動議: 六、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及獨立 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期間:民國113年4月19日至113年4月29日 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36號5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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