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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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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17 |
1.事實發生日:113/12/17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40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4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12月31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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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
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09 |
1.事實發生日:113/12/09 2.發生緣由: (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 (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誠生有限公司 78,137 100% 董事 信成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26,057 100% 董事 禹軒投資有限公司 95,362 100% 監察人 愛視康生技有限公司 5,500 100% 監察人 吳昱廷 5,423 100% 3.因應措施:以上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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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09 |
1.事實發生日:113/12/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2月9日截止, 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113年12月10日起至114年 1月9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向本公司 財會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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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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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
1.事實發生日:113/11/20 2.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公告本公司 簽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合約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簽約日期:113/11/20 (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土地銀行新工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土地銀行東新竹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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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註銷子公司Joint Plan Group
Incorpora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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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
1.事實發生日:113/11/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註銷子公司Joint Plan Group Incorporated 3.因應措施: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Joint Plan Group Incorporated目前已無實際 營運,為精簡組織架構及降低營運成本,擬將子公司Joint Plan Group Incorporated 辦理註銷。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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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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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
1.事實發生日:113/08/08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發行普通股上限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實際募集總額依實際發行股數及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5)發行價格:每股暫定以新台幣40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購股數:依法保留發行新股股份總數10%供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股數:發行新股股份總數扣除保留予員工認購之10%後,其餘90%股份 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不 足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資金運用進度、計畫項目、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因主 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需做變更或修正時,本公司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本公司授權董事長訂定認 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限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本公司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 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其他發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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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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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
1.事實發生日:113/06/25 2.發生緣由:一一三年度股東常會 一、股東常會日期:113年6月25日 二、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3)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三、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常會承認:是。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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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公司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5-28 |
1.事實發生日:113/05/28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6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8,8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5月28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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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三年度股東常會增列討論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5-14 |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三年度股東常會增列討論事項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二、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3/06/25(星期二)上午9點整 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0號(本公司會議室) 四、股東常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案。(增列) (四)臨時動議。 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 七、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 八、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 司洽詢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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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5-14 |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二、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三、私募股數: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2,500,000股為限 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規定,應說明事項如下: (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參考價格依據「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定義,未上市(櫃)或未 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實際定價日與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 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及洽特定人情形決定 之。 3.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將參考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及 最近期現金增資之發行情形,並依據「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 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訂價,故其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2)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擬 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將以願配合公司營運資金需求時點,及對本 公司之營運及產業有相當瞭解、並對本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為首要考量。 2.應募人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時,目前暫定名單列示如下:
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
註一:本名單僅為潛在應募對象,不代表該內部人或關係人已同意認購本次 私募之普通股。 註二:上述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暨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列示如下:
法人應募人 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 錸寶科技 錸德科技(股)公司 33.50% 無 股份有限公司 鈺德科技(股)公司 6.77% 無 博錸科技(股)公司 5.16% 無 安可光電(股)公司 1.43% 無 統振(股)公司 0.96% 無 郭開俊 0.55% 無 葉垂景 0.47% 無 謝宏志 0.43% 無 帥雲輝 0.38% 無 花旗託管柏克萊資本 0.37% 無 SBL/PB投資專戶 資料來源: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4月18日公開說明書。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 限制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股權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 方式辦理。 2.私募之額度: 以不超過2,500,000股之普通股為限。 本公司將視市場及洽特定人之狀況,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預計不超過二次),當次未發行之股數併同於下次發行。 3.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各分次私募普通股所募集之資金將全數用於充實營運資金,預計將可改善 公司財務結構、降低公司經營風險、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對 股東權益具有正面助益。 五、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 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滿三年後, 授權董事長視當時狀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六、本次私募普通股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募 集金額、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 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 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 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七、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 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 計畫所需事宜。 八、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依法提請股東會討論。 九、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募資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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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三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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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三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二、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3/06/25(星期二)上午9點整 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0號(本公司會議室) 四、股東常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 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 七、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 八、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13年4月27日起至113年6月25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 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請於113年4月26日下午5點 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0號 1樓,電話:(03)598-1951)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九、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 司洽詢補發。 十、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事宜。 受理期間: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11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 受理地點:施吉生技應材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0號1樓。 電話:(03)598-1951。 詳細內容請參閱受理股東提案之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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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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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二一一條規定,於一一三年股東常會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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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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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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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112年度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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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
1.事實發生日:113/03/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112年度現金增資募集期間乙案,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3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35751號函核准本公司延長112年度 現金增資之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13年5月29日。 3.因應措施: (1)為確保股東權益,本公司對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 下: A.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B.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3月26日止。 C.補償方案: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註1)之天數)x台灣銀行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 期儲蓄存款牌告機動利率(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暫訂於113年4月1日,應付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 註2:台灣銀行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牌告機動利率係以113年3月12日台灣 銀行公告之利率計算之。 D.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 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本公司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支付應計利息。 E.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逕向本公司財會部 洽詢(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0號,電話:03-5981951)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 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2)承諾書: 施吉生技應材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12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52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本公司考量本次資金募集之必要性,並顧及特定人需充足時間準備相關資金,為順利完 成資金募集,以維護股東權益,故將資金募集期間延長至113年5月29日。 本公司及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原 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在本期間若有損及權益之情事,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其權益受損 部份,本公司及本人願依所訂之補償方案負賠償責任。 施吉生技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吳建興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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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案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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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
1.事實發生日:113/03/12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2月25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6529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依本公司112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內容 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需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公司考量本次資金募集之必要性,並顧及特定人需充足時間準備相關資金 ,為順利完成資金募集,以維護股東權益,故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 展延資金募集期間3個月至113年6月24日。 3.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期間3個月。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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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2-27 |
1.事實發生日:113/02/27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2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內容 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而需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13年3月22日,除延長特定人之 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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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
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2-15 |
1.事實發生日:113/02/15 2.發生緣由: (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 (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誠生有限公司 66,007 100% 董事 信成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6,487 100% 董事 禹軒投資有限公司 80,557 100% 監察人 愛視康生技有限公司 4,597 100% 監察人 吳昱廷 4,581 100% 3.因應措施:以上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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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1-09 |
1.事實發生日:113/01/09 2.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公告本公司 簽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合約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簽約日期:113/01/09 (2)委託代收股款行庫:土地銀行新工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土地銀行東新竹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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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遷址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3-12-26 |
1.事實發生日:112/12/26 2.發生緣由:為配合公司未來營運規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將營業地址自新竹縣 湖口鄉光復路58之1號3樓遷址至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10號1樓。 3.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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