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帳號:
密碼:
認證:
7218
台北股市

0800-668-898

廣告連結
QRCode 便捷網址連結

首頁 > 公司基本資料 > 上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個股新聞
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上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公告本公司接獲股數過半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 由召集權人必成投資有限公司等共計18人自行召集 114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8-25
1.事實發生日:114/08/25
2.發生緣由:
一、上峰科技114年度第2次股東臨時會(實體股東會):
(一)召集權人:股東必成投資有限公司等共計18人。
(二)開會時間:114年10月8日上午10時整。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9時30分。
(三)開會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環科一路11號1樓第二會議室。
(四)召集事由: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改選董事七名(含獨立董事三名)。
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五)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4/09/09~114/10/08。
(六)本次股東臨時會事務委託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擔任
股務代理機構,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之製作、寄發、委託書統計驗證、
股東出席報到受理及選舉結果與議案表決統計等事宜。
二、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作業相關事宜:
(一)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二)應選名額:獨立董事三名。
(三)受理期間:114/08/29~114/09/09。
(四)受理處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65號7樓702室(安眾律師事務所)
(五)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
股東提名候選人名單申請書正本,其申請書敘明以下資訊:
1.提名股東資料:股東戶號、股東戶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如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持有股數、聯絡方式(地址及電話)。
2.被提名人名單: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學歷、經歷。
3.提名股東簽章。
4.提名獨立董事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
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應檢附之相關文件):
(1)獨立董事符合專業資格之證明文件: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二條第一項之證明文件。
(2)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之證明文件: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三條之證明文件。
(3)獨立董事符合兼職限制之證明文件: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四條之證明文件。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提名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者應檢附學校核准文件):
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為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者,
應檢附教師報經學校核准兼職之文件正本。
三、其他相關作業流程之說明:
本次股東臨時會應選獨立董事三人,
股東如有意於股東臨時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
請於114年09月09日17時整前親洽或郵寄(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送)達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6-18
1.事實發生日:114/06/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6/1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8/01(星期五)上午09:30時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環科一路23號9樓之1 上峰科技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臨時動議
3、散會
六、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7月3日起至114年8月1日止。
3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6-18
1.事實發生日:114/06/18
2.發生緣由:114年第二次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一、承認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
二、承認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3元。
4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假決議)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4-30
1.事實發生日:114/04/30
2.發生緣由:
重要決議事項一、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公司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重要決議事項二、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重要決議事項三、修訂「公司章程」案。
本案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適用假決議,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
以上(35.22%),故不予討論,擇期另行公告股東會討論。
重要決議事項四、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重要決議事項五、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重要決議事項六、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董事選舉並不適用假決議,故擇期另行公告股東會選舉。
重要決議事項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本案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適用假決議,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
以上(35.22%),故不予討論,擇期另行公告股東會討論。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假決議事項,將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第二
次股東常會。如仍有已發行股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之同意,第二次股東會決議事項視為通過。
(2)依經濟部99年1月12日經商字第09902400130號函,毋庸依公司法第165條
辦理股票停止過戶,而以第1次股東會之股東為開會通知對象。
5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2-13
1.事實發生日:114/02/12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12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4/30(星期三)上午9:30時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東區慈雲路118號27樓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1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民國113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2、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5、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7、散會
六、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3月2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書面提案及書面提名之期間自114年2月21日起至114年3月3日止,凡有意提案
及提名之股東應於114年3月3日下午五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新竹市東區慈雲路118號27樓之3財務暨行政管理部
 
第 1 頁/ 共 1 頁 共( 5 )筆
 
 
免責聲明:
本站為未上市、興櫃股票資訊分享社群網站從不介入任何未上市股票買賣、交易,相關資訊若與主管機關資料相左以主管機關資料為準
內容如涉及有價證券或商品相關之記載或說明者,並不構成要約,使用者請自行斟酌,若依本資料交易後盈虧自負。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