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14年8月26日截止
,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
自114年8月27日至114年9月30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銀行前鎮分行
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836888)。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